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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部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现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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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背景:
   烟草使用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可预防的危险因素之一。世界控烟运动已取得重大进步,2005年2月27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生效,这是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公共卫生条约。我国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公约》,并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的签署为我国控烟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国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现象仍然普遍,二手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逐渐被揭露,对被动吸烟造成的危害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大量科学证据表明,二手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无论是单独或是同时使用通风系统和过滤措施,都不能将室内的烟草烟雾浓度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只有完全无烟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全国各城市均在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省会城市,于1995年颁布实施《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但有关南昌市公共场所室内二手烟暴露现况的研究报道甚少。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南昌市胜利举行,为本研究提供了契机。
   研究目标:
   开展南昌市公共场所室内二手烟暴露现况的调查分析,全面评价南昌市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现状,为南昌市控烟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探索公共场所实施全面禁烟的可行性,为今后的控烟研究提供参考借鉴。
   研究方法:
   对南昌市医院、学校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政府机构、疾控机构和公共交通场所通过方便抽样方法选取。通过对这101家场所进行现场观察,并对这些场所的1870名员工和来访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员工工作期间的被动吸烟情况;再对南昌市市区63家公共场所,采用AM510个人型气溶胶监测仪对市区场所室内细颗粒物(PM2.5)浓度进行监测,并观察记录监测时室内人数、正在吸烟人数和空间大小,评估南昌市公共场所的环境烟草烟雾污染情况。
   研究结果:
   1、现场观察发现,101家场所只有16家(15.8%)完全禁烟,21家(20.8%)有禁烟标志,19家(18.8%)机构有控烟宣传栏。有37.1%的非吸烟者在工作场所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不同类型的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有所差别,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x2=25.21,P<0.001),疾控机构二手烟暴露率最低为15.7%。
   2、市区63家公共场所室内 PM2.5浓度的平均值为70.26μg/m3,室外PM2.5浓度的平均值为52.30μg/m3,室内PM2.5平均浓度比室外高34.3%。其中医院和公共交通场所室内PM2.5浓度分别为96.19μg/m3、122.98μg/m3,均显著高于其他三类公共场所(P<0.05)。公共场所室内PM2.5浓度与室内吸烟者密度、室外PM2.5浓度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结论:
   1、目前南昌市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情况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医院、公共交通场所等公众出入较多的场所二手烟暴露较为严重,而且这些场所工作人员二手烟暴露率高于其他类型场所。
   2、公共场所员工对实施公共场所完全无烟支持性较高,亟待推出室内公共场所无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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