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的概述
(一)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的界定
1.我国高校法律地位理论探析
2.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性质的多元选择
(二)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内容
1.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强度
二、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的现状
(一)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的总体情况
1.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的案件规模与分布
2.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类型
3.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的审查强度
(二)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中存在的问题
1.法院受案和审案缺乏统一标准
2.受案范围仅限于受教育权
3.法院审查强度把握不合理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经验与借鉴
(一)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理论
1.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
2.英美法系国家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大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启示
1.司法救济原则
2.正当程序原则
3.学术节制原则
四、确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为行政诉讼审查机制的建议
(一)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招录类
2.学籍类
3.学业证书管理类
4.其他
(二)合理确定行政诉讼审查的介入程度
1.有限的实体性审查与全面的程序性审查标准
2.程序审查中的正当程序要求
3.校规文件的全面系统审查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