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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农业税时代我国农村发展困境及出路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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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目标与方法及相关概念界定

第一章 取消农业税前我国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化原始积累对农业剩余的抽取导致农村发展无力

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劳动力无法释放和资源配置不均

三、税赋繁多、干群关系恶化导致农村社会矛盾严重

第二章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农村发展的困境及其原因

一、基层治理体系瓦解与公共服务的倒退

二、土地经营的难以优化和农村金融政策偏颇

三、社会关系原子化与乡村道德秩序失衡的危机

第三章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农村发展摆脱困境的出路

一、摆脱困境的路径:构建新型合作化集体组织

二、建设新型合作化集体组织的可行性分析

三、建设新型合作化集体组织的主体关系

四、新型合作化集体组织“村社共同体”的运行机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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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取消农业税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激活了劳动生产力。与此相伴的却是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瓦解、家庭结构越来越呈现原子化,农村的公共服务倒退,公共事务无人问津,甚至出现道德文化秩序失衡的危机等诸多问题。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型生产结构缺少了基本的组织联结后,在资本化市场中备受冲击,成为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加之一直存在的农业经营不规模化和农村发展金融缺位的老问题,形成制约当下农村发展的困境。应对税改后农村发展的诸类困境,是当前工作的关键,其结果直接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命运。
  新型集体合作化道路,是目前农村发展摆脱困境的路径。其所有权不变和经营权授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责任制形式的集体组织,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所有权经营权不分的“大锅饭”式集体组织。新型合作化组织是弱势小农的联合,其主体的构成是来自分散的农户家庭。把“退居二线”的党的基层政权与新型合作化组织重新接轨,运用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资源的集合,进行乡村建设。解决农民分散的状态,引导农民进行合作自助。
  新型合作化集体组织实行“产权”独立,“事权、财权、治权”统一,对外既是经济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代表组织内所有成员的意志,对内又是一个个相互扶助的家庭。内置型的合作互助金融,不仅可以满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需求,而且可以更加有效的支持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其不是单一的生产经营合作组织,还承担着文化道德建设和村社生活治理等公共性事务的职能。新型合作化是独立主体的农户之间的一种联结,是生产劳动与文化生活同步发展的“共同体”,是一种生产合作、生活合作、服务合作、经济合作、村庄治理相统一的新集体经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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