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0.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0.1.1 选题背景
0.1.2 选题意义
0.2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0.2.1 研究方法
0.2.2 结构安排
0.3 研究现状与论文创新和不足
0.3.1 研究现状
0.3.2 论文创新与不足
1 问题的提出
1.1 对侵占罪的不同规定
1.2 聚焦热议点
2 侵占罪犯罪对象的范围
2.1 不动产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2 无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3 非法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2.3.1 不法原因给付物
2.3.2 犯罪所得的赃物
2.3.3 违禁品
2.4 遗失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3 侵占罪中的“事先占有”
3.1 事先占有的性质
3.2 事先占有的认定
3.2.1 一般情况下对占有的认定
3.2.2 特殊情况下对占有的认定
3.3 事先占有的根据
4 对“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理解
4.1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性质
4.2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认定
4.2.1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表示对象
4.2.2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表示方式
4.2.3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对象
4.2.4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时限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