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太原市小店区和迎泽区灾难性地震避难所的规划与设计
【6h】

太原市小店区和迎泽区灾难性地震避难所的规划与设计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一章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 地震灾害与震害损失

1.1.1 地震灾害的特点

1.1.2 地震直接灾害

1.1.3 地震此生灾害

1.1.4 全球大地震一览表

1.1.5 震害损失

1.2 我国抗震减灾策略与发展

1.2.1 防震减灾对策

1.2.2 抗震减灾政策现状

1.2.3 国家十二五抗震减灾规划与任务

1.2.4 十二五抗震减灾重大建设项目

1.2.5 中共十八大抗震减灾规划与任务

1.3 山西省抗震减灾策略与发展

1.3.1 山西省防震减灾立法年

1.3.2 山西省防震减灾执法年

1.3.3 山西省防震减灾普法年

1.3.4 山西省防震减灾成效

1.4 关于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

1.5 抗震减灾策略关键研究问题

1.6 本文研究的内容

第二章 现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调查研究

2.1 我国地震避难场所规划情况

2.1.2 邯郸地震避难场所规划情况

2.2 国外地震避难场所规划情况

2.3 既有地震避难场所的规划原则

2.4 既有地震避难场所规划方法的不足

2.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灾难性地震避难所的规划与设计方法

3.1 灾难性地震避难所的设计原则

3.1.1 安全性

3.1.2 交通的可达性和可识别性

3.1.3 法制性

3.1.4 综合性

3.2 室内避难所的含义及功能

3.3 室内避难所规划的原则与要点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太原市灾难地震避难体系的规划设计

4.1 太原市概况

4.1.1 太原市医疗机构

4.1.2 太原市公安机关

4.1.3 太原市高等学校

4.1.4 太原市大跨结构

4.2 太原市室内避难所规划

4.2.1 太原市小店区避难小区规划

4.2.2 太原市迎泽区避难小区规划

4.3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既有大跨钢结构建筑灾难地震避难所抗震性能评定

5.1 工程概况

5.2 结构弹塑性时程分析

5.2.1 动力分析初始条件

5.2.2 三向EL波作用下结构的动力响应分析

5.2.3 结构最大节点位移响应分析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6.1 本文的主要结论

6.2 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展开▼

摘要

城镇室内地震避难所的大规模规划建设成为世界城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趋势。地震灾害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的灾害日益严重,然而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到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规划建设室内地震避难所,能在灾难地震发生后充当避难所的角色。它可以作为一个堡垒、载体,给地震后受伤的灾民提供一个坚固的疗伤基地,给政府指挥部门提供一个可靠的工作中心。
   本文根据国家现有抗震减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调查了国内外对地震避难所的规划现状,指出以前规划方法的缺点进而提出了新型灾难性地震避难所的规划设想与设计方法,首先调查了太原市大跨建筑是否可作为地震避难所,并以“化整为零”的观点出发,将太原市地震避难所进行区域划分,以社区模式将灾民分散管理,建立地震避难小区,在以上基础上,对太原市一个既有大跨建筑结构进行动力弹塑性研究分析,并进行适当加固措施,使其满足“设防不坏、罕遇可修、灾难性不倒”的新型抗震标准。
   通过对太原市避震疏散场所的调查分析,得出结论如下:①避震疏散场所的总面积满足市民的避震需要,但分布不均,人口密集的市中心在震后可能缺乏避震疏散场所,而人口比较稀少的区域避震疏散场所的避难空间还将剩余;②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靠近次生灾害源而不能作为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避震疏散场所;③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可供避震疏散的场所主要以室外场所为主,且基本都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不具备长期避难的能力;④可作为城市室内地震避难所的公共建筑很少,远远不能满足震后市民的避难需求,而且这些公共建筑都没有设置完善的应急设施和足够的应急储备,也没有制定规范化的“平灾结合”的管理机制;⑤市民对该市规划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知之甚少,缺乏避震疏散常识。
   本文结合城市室内地震避难所规划的初步研究,以及太原市的案例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规划建设大跨度空间结构的公共建筑时应该增加地震避难所功能,适度提高建筑抗震设防的等级,做到“平灾结合”。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需要长期避难的市民数量巨大,从而城市需要大规模规划新建或改建室内地震避难所。
   3、室内地震避难所的选址要远离危险源,且交通便利,易于到达。
   4、室内地震避难所的规划建设应该结合周围的空地、绿地、停车场等开放空间,进一步扩大场所的避难面积,有效节约资源。
   5、室内地震避难所应该具备完善的应急设施和足够的应急储备。
   6、室内地震避难所内部设施应该安全、环保、可靠。
   7、室内地震避难所应该确定系统的、具体的应急管理机制。
   8、针对国内城市的现状,在遭遇强烈地震后灾民按照自身的情况选择或被安排到就近的避震疏散场所,提出在室内地震避难所空间不足的情况下,特殊人群(即老人、婴儿、伤病员等)应该被优先安置,体现城市“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理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