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我国核安全立法研究——以核电厂监管为中心
【6h】

我国核安全立法研究——以核电厂监管为中心

代理获取

目录

摘要

导言

一、论文的选题背景和动因

(一)世界核电发展现状与图景展望

(二)我国核电发展现状与未来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论文的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论文的基本思路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五、核安全的基本界定

(一)核安全的内涵

(二)核安全与核保障、核保安的关系

(三)核安全问题的本质

(四)核安全的外延解析

第一章 核安全立法的理论根基

第一节 核安全立法的自然科学理论支撑:电离辐射原理

一、核反应基本原理

二、电离辐射的作用机理与危害效应

三、核安全立法之防护基本原理

第二节 核安全立法的经济学基础:环境经济理论

一、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负外部性的规模化

二、环境质量的属性:公共物品理论

三、环境问题的预防:环境风险管理

第三节 核安全立法的社会学渊源:风险社会理论

一、风险概述

二、风险社会及其特征

三、风险社会的治理

四、风险社会治理与核安全立法

第四节 核安全立法的法哲学基础:社会控制理论

一、社会控制论

二、社会利益观

三、法律效果说

四、庞德社会法学对核安全立法指导

第二章 核安全法律体系万象:立法模式与立法框架选择

第一节 国际核安全条约基础

一、国际核安全条约背景透视

二、国际核安全相关条约历史成就与缺憾

三、国际核安全条约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 国别原子能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美国《原子能法》及其法律体系

二、日本《原子能基本法》及其法律体系

三、俄罗斯《原子能利用法》及其法律体系

四、韩国《原子能法》及其法律体系

五、加拿大《核安全与控制法》及其核能利用法律体系

第三节 我国核安全法基本架构

一、我国核安全法律体系

二、立法模式与立法思路选择

三、我国核安全立法基本框架构建

第三章 核安全法律价值定位

第一节 法律价值体系

一、法律价值体系的内涵及特征

二、法律价值体系的一般构成

三、现代法律价值体系的嬗变——以终极法律价值转向为核心

第二节 核安全法律价值体系的构建

一、核安全法的终极价值——生态安全

二、核安全法的基础价值——秩序与环境正义

三、核安全法的一般价值——生态效率价值

四、法律价值的冲突与协调

第三节 核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价值性目的与工具性目的之融合

一、立法目的之内涵辨析

二、立法目的之影响因子解析

三、核安全法之立法目的的定位

第四章 核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第一节 核安全监管的基本界定

一、核安全监管的属性

二、核安全监管的动因

三、核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

第二节 国外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借鉴

一、国外核核能利用管理体系梳理——以法国、芬兰为例

二、国外核安全监管机构治理结构探析:以美国、加拿大为例

三、日本核安全监管机构演进之借鉴

四、国外核安全监管体系及治理结构评析

第三节 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构成

一、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现状

二、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的重构

三、健全问责机制

第五章 核电厂监管法律制度比较与重构

第一节 核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一、法律制度的正当性与合目的性

二、核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核电厂许可制度

一、许可制度的立法借鉴

二、我国核电厂许可制度现状与完善

第三节 核电厂检查制度

一、芬兰、美国核安全检查制度借镜

二、我国核安全检查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第四节 核电厂废物处置制度

一、放射性废物处理概述

二、国外核电厂废物处置借鉴

三、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规定

四、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制度之立法改进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声明

展开▼

摘要

福岛核事故的爆发,再一次引发全世界的反核浪潮,使核能民事利用陷入低迷。然而,在人口爆炸、经济发展、能源安全与环境压力面前,核能又是各国走出困境的唯一可行路径,因此核电产业在重重阻力下仍将进入飞跃式发展阶段。我国对核电发展一直持稳健推进的态度,三十年的安全运营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技术经验与管理经验,未来中国的核电事业也将进入蓬勃发展时期。遗憾的是,我国核能利用领域的立法状况堪忧,法律位阶低、法律空白与法律冲突的凸显、原子能法历经二十七年未能出台,不仅影响核能技术的促进,也为安全利用埋下隐患。因此,核安全立法的研究迫在眉睫。
  文章导论部分对核安全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核安全的内涵在于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伤害,分析了核安全、核保安、核保障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探索了核安全之工业现代性制度危机的本质,并通过对核安全的外延的厘定,初步探讨了核安全立法的调整范围。
  第一章是对核安全立法理论基础的探讨。核安全立法作为对高科技产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跨越了自然科学、环境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诸多领域,必然要从各领域汲取理论营养,故以电离辐射原理、环境风险预防理论、风险社会治理理论、法的社会控制理论等为根基展开对核安全立法基本理念的探讨,并以立法实践为佐证,论证了核安全立法的理论性。
  第二章是对世界原子能法与核安全法体系的梳理,分析了核安全领域相关公约的价值与不足,解读了他国原子能利用法律体系以及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的优势与特色,在学习与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核安全法的立法模式和立法思路进行了探讨,并就原子能领域的立法选择提出不同观点,认为从核能利用的本质特征来看,制定核安全基本法比原子能基本法更有利于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并构建了核安全基本法的立法框架。
  第三章是对核安全法律价值体系和立法目的的厘定,通过对法律终极价值嬗变的理论论证,构建了核安全法的法律价值体系,即以生态安全为终极价值、以秩序与环境正义为基本价值、以生态效率为一般价值的有机统一的法律价值体系,并在法律价值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危害”为价值目的,以核事故与核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制度的建设和核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为工具目的的立法目的体系。
  第四章是对核安全监管机构的构建,通过对监管机构独立性与可问责性基本理念的厘定,对国外核能利用管理体系与核安全监管机构治理结构的解析,对我国核安全管理体系与监管机构的设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建建议。
  第五章是对核电厂监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与反思重构,在明确了管理责任原则、纵深防御原则、废物最少化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对核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路径。通过对芬兰许可授权主体多元化、德国许可条件的周延性、美国许可制度、检查制度和废物处置制度的梳理与分析,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与改进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结语部分对论文的成果进行了回顾,并对未来研究的方向与深度进行了展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