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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部门化改革——以唐山市农牧局改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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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是全球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发展,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就会减慢,人类社会甚至可能因粮食供应、安全问题、生态环境的恶化等而得不到安宁。农业的发展,不仅要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有效的投入,还要靠政府的有效的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和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三农”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职能交叉、权责不一、部门分割、效能低下等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有关的问题日益显现,因此按照十七大报告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本文首先对大部制的概念、发展背景及实践,以及国内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进行论述,通过对唐山市农牧局改革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分析,并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找出一些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规律,结合唐山的实际,提出了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应朝着大部门化的方向发展,并对今后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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