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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研究——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系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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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3 研究综述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5 本文研究的难点、特点与不足

第2章 大部制改革发展研究及运用的理论基础

2.1 大部制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2.2 国内外大部制改革发展简述

2.3 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

2.4 理论基础

第3章 我国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情况及改革内涵

3.1公安机关的含义

3.2 我国公安机关现行机构设置模式

3.3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内涵

4.1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系统管理范畴

4.2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系统层级设置及存在问题分析

4.3 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困境

第5章 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对策探讨

5.1 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遵循的根本原则

5.2 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基本对策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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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部制主要是通过将职能相近、职责交叉的部门进行整合调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问题发生。其表现出的内涵包括:整合职能,协调运作;精简机构,裁汰冗员;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纵观世界,大部制在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经过漫长的时期已经一步一步构建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我国政府部门在经过多年的实际探索之后,2007年大部制改革作为一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被提出,2008年3月正式拉开了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序幕。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我国政府部门中队伍最庞大的一支,公安机关的机构改革也是大势所趋。我们可以看见,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下,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存在着职位定位不明确、机构设置不科学、警力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其根源主要是,改革对公安机关的内涵探究不够深入,对公安机关的特殊性研究不够透彻,过往的改革实践大部分只是停留在机械地增减编制和删减机构上。面对着从根本上显露出来的问题,本文从大部制基本内涵出发,运用整体政府理论、行政生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扁平化组织结构四种管理理念,以天津市公安机关局治安系统为出发点,以天津市公安局机构改革为案例,对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提出了对策建议:首先,通过科学划分事权、建立与事权相统一的公安保障体系,从而完善现行的体制;其次,将职能、警力进行有机整合;第三,完善内、外部监督体制,建立问责机制;最后,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完善相应的法治。
  通过以上论述,笔者总结,公安机关的机构改革是在建立大部门体制的背景下,构建新型的公安管理体制,是我国公安机从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国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当前,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作为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除了借鉴大部制改革所采用的方法与途径、获取改革成效之外,更应该注重结合公安机关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实现公安机关组织结构的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履行党与国家赋予它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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