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致谢
摘要
1引言
1.1选题背景
1.2有关案件
1.3案件引发的问题
1.4国内外研究现状
1.5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6创新和不足
2.1通缉的涵义
2.2几种比较常见的错误通缉的情形
2.3错误通缉所侵害的公民权利
2.3.1隐私权层面
2.3.2名誉权层面
2.3.3人身自由层面
2.4通缉等国家公权力行为造成精神损害均应予以国家赔偿的理由
2.4.1宪法精神层面
2.4.2司法实践层面
2.4.3经济基础层面
2.4.4社会认识层面
3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域外考察与分析
3.1在大陆法系的国家
3.1.1德国
3.1.2法国
3.1.3日本
3.2在英美法系的国家
3.2.1英国
3.2.2美国
3.3总结
4目前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4.1纳入精神损害国家赔偿范围的权利种类有限
4.2对“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苛刻
4.3非财产责任方式适用不规范、不系统
5完善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思考
5.1适当扩大精神损害国家赔偿范围
5.2允许在国家赔偿中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定
5.3规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的适用
6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