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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理论构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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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摘要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1.1.1研究背景

1.1.2选题依据

1.1.3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1.2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1.2.1研究的主要内容

1.2.2研究思路和步骤

1.3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3.2研究方法

1.4小结

2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2.1关于协同创新和实效性理论方面的研究

2.1.1协同创新的基本理论研究

2.1.2企业的协同创新研究

2.1.3政府在协同创新中的主导作用研究

2.1.4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研究

2.1.5关于实效性方面的研究

2.1.6国外关于协同创新的研究

2.2关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研究

2.2.2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2.2.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研究

2.2.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效性研究

2.2.5国外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研究

2.3关于协同创新和实效性在体育领域方面的研究

2.3.2实效性在体育领域方面的研究

2.4小结

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理论构建

3.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

3.2协同创新和实效的概念及涵义

3.2.1协同创新的一般概念

3.2.2协同创新的涵义

3.2.3实效的概念及实效性的涵义

3.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的概念、涵义及特征

3.3.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的概念

3.3.2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的涵义

3.3.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的特征

3.3.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效性定义

3.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3.4.1协同服务的主体要素及其关系

3.4.2协同服务的创新要素及其关系

3.5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3.5.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管理体制

3.5.2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3.6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与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3.6.1协同创新能力与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3.6.2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分值权重分配

3.7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理论构建示意图

3.8小结

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实践应用研究

4.1访问调查结果

4.1.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主体协同创新能力调查结果

4.1.2服务实效调查结果

4.2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与服务效果评价分析

4.2.1评价结果得分排序分析

4.2.2评价指标与评价结果的统计检验分析

4.2.3三项得分位于同档分数段的乡镇分布情况分析

4.3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与典型案例分析

4.3.1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模式归类

4.3.2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4.4小结

5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对策措施与法规制度保障研究

5.1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5.1.1体育健身意识方面

5.1.2体育健身组织方面

5.1.5农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方面

5.2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与服务效果的对策与措施

5.2.1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5.2.2提高服务主体协同合作能力

5.2.3加大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创新力度

5.2.4创新农村体育社团组织形式

5.2.5提升服务创新工作能力

5.2.6改善农村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

5.2.7不断创新理念和思路

5.3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法规制度保障研究

5.3.1制定保障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专门法规的必要性

5.3.2建立保障农村体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5.4小结

6结论与研究展望

6.1结论

6.2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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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本研究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为研究对象,旨在提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推进农村全民健身活动。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调查法、德尔菲法、案例研究法与逻辑分析法,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理论以及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取得较好实践效果的典型案例分以下几个内容展开研究: 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理论研究; 2)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与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3)江、浙、沪部分农村地区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应用效果实证研究; 4)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典型案例及模式类型研究; 5)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对策措施与法律保障制度研究等。通过对江、浙、沪3省市45个乡镇,95个行政村的村干部和760名村民的访谈和调查所获取的访谈记录脚本、录音、照片与视频以及数据资料整理分析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得出以下结论: 1、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构成要素是由协同服务的主体要素和协同服务的创新要素两大部分组成。协同服务的主体要素包括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等多元主体元素在内的协同配合。协同服务的创新要素主要有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条件保障等。 2、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类型主要分为:主体协同配合型、创新体制与机制型、创新组织建设型、创新工作方法型、创新活动形式型、创新活动内容型、创新条件保障型。所调查的乡镇、行政村为农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通过这些协同创新模式的实践活动,在完善体育组织建设、健身活动场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场地器材使用率,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取得较好的实效性。 3、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与服务实效性的评价体系,比较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使本文的评价研究具有成效,论证了通过有效的协同创新实践活动,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中能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具有较强的实效性。 4、依据本论文调查结果进行量化评价分析,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乡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强,公共体育服务实效也好,两项总得分之和排在前15名中的乡镇数占所调查乡镇数的比例,江苏、浙江、上海分别为11.8%、36.4%、83.3%。三省市协同创新能力与公共体育服务实效总体评价依次为:上海、浙江、江苏。 5、通过对典型乡镇和行政村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践情况的定性评价分析,佐证了定量评价分析的结果并基本吻合。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对服务效果的影响较大。乡镇和行政村在为农村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实践中,协同创新能力较强,就能取得较好的服务实效。反之,协同创新能力较弱,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效果也相对较弱。 6、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力提高服务主体协同合作能力;加大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创新力度;创新农村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创新工作能力;改善农村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不断创新理念和思路等对策与措施,切实有效地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能力与服务实效。 7、加强农村体育法律制度的建设,制定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创新发展的政策法规,才能保障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取得实际效果。因此,迫切需要有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指导协同创新开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同时需要逐步建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内的层次丰富、内容翔实的农村体育工作的法律规范保障体系,才能有效地保证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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