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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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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摘要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价值

1.2.1 选题的出发点

1.2.2 选题的理论价值

1.2.3 选题的实践价值

1.3 研究综述

1.3.1 基本概念界定

1.3.2 研究现状

1.4 主要研究方法

1.4.1 实证分析方法

1.4.2 规范分析方法

1.4.3 比较研究方法

2 国际融资租赁的法律背景

2.1 韩国基金株式会社因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被告韩国SH航运有限公司一案

2.2 法律定义

2.3 “国际”定义

2.4 法律关系

2.4.1 三个主体

2.4.2 客体

2.4.3 法律关系的内容

2.5 主要模式

2.5.1 直接租赁

2.5.2 转租赁

2.5.3 回租

2.5.4 杠杆租赁

3 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问题——主体及内容

3.1 船舶买卖合同

3.1.1 新船买卖合同的标准化

3.1.2 二手船买卖合同的成本便利

3.2 船舶租赁合同

3.2.1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2.2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2.3 同光船租赁合同的对比

3.2.4 合同形式合并的尝试

4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问题——客体船舶的登记

4.1 国际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作用及种类

4.1.1 船舶所有权登记

4.1.2 船舶国籍登记

4.1.3 船舶抵押权登记

4.1.4 承租人租赁权登记

4.2 国际船舶融资租赁的常见问题——双重登记

4.3 船舶融资租赁登记问题的救济手段

5 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立法设想

5.1 专门对融资租赁立法,加大对船舶融资租赁的政策扶持

5.2 完善《海商法》的相关规定

5.2.1 建立《海商法》中独立的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

5.2.2 确立《海商法中》对国际船舶融资租赁中的物权规定

5.2.3 专设“合同”章

5.3 完善船舶租赁融资监管制度

5.3.1 建立监管职能部门

5.3.2 确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规则

5.3.3 建立行业协会

5.3.4 完善监督手段

5.4 引鉴《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相关制度和国外相关经验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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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金融危机之后的近几年,船舶工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出现复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影响下的中国船舶业,也正处在革新阶段。中国船舶工业开始采用新兴的金融方式—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解决中国沿海一些中小造船企业和航运公司的资金短缺的核心问题。但是由于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在我国刚刚起步,我国的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都尚未发展完善,更没有相应的立法来规范国际船舶融资租赁。相应配套的法律环境跟不上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实务的发展,我们要基于近几年发展状况,深入的研究国际上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对于船舶融资租赁的既有成果,对我国的船舶融资租赁进行立法完善,促进这种新型的金融方式的发展,进而保障我国整个航运事业的发展。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形式,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种法律关系。并且船舶融资租赁这方式的客体又是船舶这种特殊的合同标的,因此增加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复杂性。另外法律关系和主体更是跨越国家,这中跨国的交叉法律的特殊交易,为我们的立法增加了难度。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际船舶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从2009年韩国株式会社诉SH公司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说起,从而了解当代船舶融资租赁在我国的法律发展情况。在船舶融资租赁纠纷中,最核心的为合同问题,合同中的主体客体关系及其内容,共同构成韩国株式会社诉SH公司纠纷案件,和国内融资租赁案件纠纷的核心。另外,国际案件中对于国际船舶融资租赁中“国际”的界定笔者进行了辩证的研究,介绍了目前主流的融资租赁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目前存在的发展问题。
  其次根据港龙公司的实体案件分析重点阐述了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共同组成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相互独立但相互影响。其中核心的租赁合同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援引光船租赁合同的规范又和光船租赁合同有一定的差别,又研究了船舶这样的特殊客体产生的船舶登记问题。由于船舶的国际化属性,为船舶的登记带来了“双重登记”的难题。在国际船舶融资租赁中,船舶的所有权登记和租赁后的船舶登记的生效问题,以及发生登记问题纠纷的救济手段和立法趋势。
  最后,本文笔者在研究了国内国际既有的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制度之后,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在合同本身由于国际化、复杂化带来的法律难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立法建议。如加快制定专门立法,保障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完善海商法的相关制规定:船舶登记制度要注意双重登记问题,以及承租人的权利要能对抗第三人,完善相关物权的规定,规避由于优先权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权;建立相对应的船舶融资租赁监管制度。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立足于大量阅读海事法庭的相关案例和民事裁定,对于国际船舶融资租赁将来的立法实践提出了自己的法律建议。融资租赁本身涉及的法律多而交叉,因此建立单独的立法可谓迫在眉睫,而海商法调整范围内的船舶融资租赁,更加需要规范的法律进行约束,从增加海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明确船舶登记制度的各项法律法规,到健全海商法的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强国家监督和行业内的监督。中国在迎接船舶融资租赁这样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依然有很长的一段立法之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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