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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转型、政府创新与参与式治理——基于杭州个案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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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寻找新的治理模式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外治理转型研究

1.2.2 国内外参与式治理研究

1.3 本文研究路径

1.3.1 理论假设

1.3.2 个案选择及其意义

1.3.3 研究方法与可能创新之处

1.4 主要内容与研究框架

2 理论工具与分析视角

2.1 参与式治理的理论渊源

2.1.1 治理理论

2.1.2 参与式民主

2.1.3 协商民主

2.1.4 公共行政的范式转换

2.2 参与式治理的理论内涵

2.2.1 参与式治理的特征

2.2.2 参与式治理的机制

2.3 分析视角

2.3.1 参与式治理的研究路径

2.3.2 治理转型中的公民参与

2.3.3 从“参与”走向“善治”

3 制度创新与治理转型

3.1 地方政府改革与制度创新

3.1.1 中国政府治理变革

3.1.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

3.1.3 浙江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与经验

3.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3.2.1 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

3.2.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不同面向

3.3 杭州地方政府改革与制度创新

4 “民主促民生”:参与式治理的杭州实践

4.1 城市民主治理的创新

4.1.1 城市民主实践的总结

4.1.2 执政理念的深化

4.1.3 顺应民意的需要

4.1.4 公共决策参与和协作治理

4.2 “民主促民生”治理机制

4.2.1 “四问四权”:公民权力保障机制

4.2.2 多元治理主体的工作机制

4.3 参与式城市治理

5 决策参与:开放式决策和市民投票

5.1 “开放式决策”: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安排

5.1.1 “开放式决策”机制设计

5.1.2 “开放式决策”内涵分析

5.2 优化治理和深化民主

5.2.1 公共管理意义上的参与式治理

5.2.2 通过公民参与深化民主

5.3“ 开放式决策”机制运作

5.3.1 议题开放适度,决策参与循序渐进

5.3.2 普通市民参与和精英参与结合,“面对面”交流和互联网协商结合

5.3.3 公民参与和政府回应的双向互动

5.3.4 开放过程公开透明,“真实参与”提升政策认同

5.4 市民投票:以杭州市城标出台为例

5.4.1 市民投票模式

5.4.2 杭州城标的出台

5.4.3 市民投票的机制分析

5.4.4 公民权力和“善治”

6 协作治理:“重大工程靠建设民主参与机制

6.1 地方政府角色与公共服务合作提供

6.1.1 地方政府的角色

6.1.2 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公民参与

6.2 杭州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民主参与机制

6.2.1 “重大工程”建设民主参与机制

6.2.2 “重大工程”建设民主参与机制实施

6.3 庭院改善工程中的公民参与

6.3.1 庭院改善工程的缘起

6.3.2 庭院改善的范围、内容以及预期目标

6.3.3 庭院改善工作的组织结构和资金来源

6.3.4 庭院改善工程中公民权力保障

6.3.5 庭院改善工程中媒体的作用

6.4 公民参与和访作治理

7 杭州参与式治理实践的深层考察

7.1 内涵与特征

7.2.1 赋权

7.2.2 参与

7.2.3 协作

7.2.4 网络

7.2 背景与环境

7.1.1 公民参与的政治经济学

7.1.2 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

7.1.3 社会转型压力

7.3 动力和机制

7.4.1 政府强势推动

7.4.2 民生领域的导入路径

7.4.3 多元主体和公民权力保障机制

7.3 绩效与变化

7.3.1 转变政府决策机制

7.3.2 优化政策执行过程

7.3.3 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协作治理

7.3.4 优化治理和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8 总结探讨:治理转型的方向与路径

8.1 新的治理模式式

8.1.1 政府治理转型

8.1.2 参与式治理的基本诉求

8.2 对参与式治理的深层思考

8.2.1 参与式治理的困境

8.2.2 杭州实践的内在紧张

8.3 参与式治理在中国的前景

8.3.1 地方治理转型的方向

8.3.2 地方民主与“善治”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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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政府治理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传统的治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改变。政府全能主义的治理模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必须寻找新的治理模式,既能应对全球化和不确定社会的风险,实现转型社会对政府治理绩效的要求,又能化解合法性的困局,满足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
   参与式治理是民主理论和治理理论的结合,强调普通公民对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直接参与,以赋权、参与、协作和网络为特征,是一种新型的既有“治理”的绩效、又有“参与”的民主的治理模式,是有效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杭州的参与式治理以“民主促民生”模式出现,从参与式治理的理念出发,通过赋权于公民,使各种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决策,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从而转变政府决策机制,优化政策执行过程,实现治理优化和城市生活品质提升。
   杭州的参与式治理包括公民决策参与和协作治理两个方面,形成了“开放式决策”、“市民投票”和“重大工程”建设民主参与等具体机制。杭州实践的特征主要有政府主导、民生领域的导入路径、多元主体和公民权力保障机制等。杭州的参与式治理,必须协调好参与式治理固有的几对矛盾:“参与”和“主导”、“地方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外部力量”和“内部力量”的关系。同时,杭州参与式治理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杭州实践的最大问题是政府的作用过于突出,除此之外,制度化程度低、公民参与动力不足和参与的领域、渠道有限也是需要加以改进的。杭州参与式治理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杭州“民主促民生”参与式治理实践,是杭州地方政府创新和城市治理的经验总结,杭州的经验不止于杭州,对于中国治理转型和地方政治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价值。参与式治理通过转变政府决策过程,优化政策执行过程,密切官民关系,培育公民社会和塑造公民等,从而促进地方治理转型和“善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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