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的变迁
2.1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的历史沿革
2.1.1《证据规定》出台前的证据提出制度
2.1.2《证据规定》及《举证时限通知》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2.1.3《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2.2我国民事诉讼中新旧举证时限制度的比较
2.2.1证据失权的弱化
2.2.2制裁方式的多样化
2.2.3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大
2.3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发生变化的原因
2.3.1价值取向的权衡
2.3.2诚实信用的强化
2.3.3司法实践的需求
第三章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运用的实证分析
3.1举证时限制度运行的总体分析
3.1.1涉及举证时限案例的案由分布情况
3.1.2涉及举证明限案例的地域分布情况
3.1.3各级法院对待逾期证据的一般处置方式
3.2逾期举证的一般裁判思路
3.2.1要求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的理由
3.2.2判断当事人的主观过错
3.2.3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3.3上述司法实践的主要特点
3.3.1原则上对逾期证据予以采纳
3.3.2以口头训诫为主要制裁措施
3.3.3新旧举证时限制度并存
第四章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4.1当前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4.1.1制裁措施软化
4.1.2相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4.1.3司法适用混乱
4.2完善举证时限制度的建议
4.2.1规范费用制裁
4.2.2新旧举证时限的衔接适用
4.2.3强化法官释明权
第五章结语
参考文献
案例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