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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论我国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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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引言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的结构安排

一、预告登记制度概述

(一)我国建立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目的

(二)预告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

1.保全效力

2.顺位效力

3.完全效力

(三)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特殊性

1.预告登记之权利的权利属性

2.预告登记之权利与别除权

3.预告登记之权利与取回权

4.预告登记之权利与普通债权

二、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现状

(一)我国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的法律规定

1.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选择权

2.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具体处理措施

(二)我国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的裁判梳理

1.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可以解除经预告登记的合同

2.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须继续履行经预告登记的合同

(三)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处理规则的比较法考察

1.德国破产法对于经预告登记之合同处理规则的规定

2.日本破产法对于预告登记合同处理规则的规定

3. 我国台湾地区对于预告登记合同处理规则的规定

三、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存在的问题

(一)破产管理人选择权与《物权法》预告登记制度存在冲突

(二)未考虑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特殊性

(三)对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解除缺少法律原则的限制

(四)对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解除缺少具体规则的限制

四、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处理规则的完善建议

(一)增加破产管理人选择权行使的限制原则

1.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

2.利益平衡原则

3.效率原则

(二)完善破产程序中经预告登记之合同的具体处理规则

1.转为本登记不存在障碍

2.转为本登记存在障碍

(三)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处理规则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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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吴晓东;

  •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

  • 授予单位 吉林大学;
  • 学科 破产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齐明;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F4D92;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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