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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乡镇卫生院抗高血压药使用情况的调查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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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2.2 研究内容

2.3 抗高血压药物利用评价及基本药物使用分析的指标

2.4 药物治疗高血压的成本-效果分析

2.5 资料收集

2.6 统计学处理

2.7 技术路线

2.8 质量控制

3 结果

3.1 患者性别与年龄分布

3.2 抗高血压治疗的药物利用分析

3.3 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分析

3.4 药物治疗高血压的成本-效果分析

4 讨论

4.1 高血压及抗高血压国家基本药物的概述

4.2 国家基本药物中ACEI类药物在高血压防治中的作用

4.3 药物利用评价方法的运用

4.4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对控制药品费用的作用

4.5 展望

5 结论

6 建议

6.1 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宣传教育,正确指导医生处方行为

6.2 理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合理构建基本药物在农村的保障供应体系

6.3 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科学评价的长期机制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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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淮北地区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的推行现状,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建议。方法:采用处方资料的回顾性研究方法,通过对抗高血压药物利用研究,对安徽省淮北地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全部19所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调查。所有资料采用SPSS11.5进行统计分析,技数资料统计描述主要采用构成比指标,计量资料的描述以x±s表示,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x2检验。并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探讨基本药物使用的实效与合理用药的关系。结果:(1)抗高血压基本药物处方率达到93.84%,其中以卡托普利的使用最为广泛,使用率为86.4%。药品使用的构成比及基本药物处方率在制度实施前后未见明显差异(x2=3.152,P>0.05);(2)2009年10~12月与2010年1~3月抗高血压药的药品金额下降较为显著(U=-15.689,P<0.05)。结论: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能规范使用,制度实施前后药品费用的下降具有统计学意义,但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行为未见明显影响,基本药物使用的品种数较单一。建议加强基本药物的宣传和培训;有针对性地制订农村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规范用药品种,指导乡村医生规范处方;理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合理构建基本药物在农村的保障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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