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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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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过关-毕业论文定稿

原创性声明-王过关

王过关-毕业论文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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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阶段的根本矛盾已经转变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又最为突出。农村和农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民权利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性权利,并使其得到有效的利用。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经实现“三权分置”的结构安排,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性权利,也使得权利的行使更具灵活性。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是一大进步,而担保公司的介入对于此过程的实现更有助力之效。  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典型的农地产权抵押融资模式以及其经验和局限性,认为以传统的直接抵押融资模式对于农户和银行来说都存在潜在的顾虑,高利率的融资成本增加了农户的负担,因违约还可能造成农户丧失土地这一根本的生活保障,而农业投资的高风险低回报且以土地为抵押物难变现的风险使得银行的贷款意愿极低。然后根据我国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后所形成的农地“三权分置”的产权格局,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为反担保措施,由国家、省级、市县三个层面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为担保机构的新型农地产权融资模式为研究对象,结合北京市农担公司以土地经营权抵押作为反担保措施进行融资的实践,以此证明农担公司介入农户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中对于防止农户违约、促进银行放贷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并以产权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建立博弈模型,分别在信息对称和不对称下做出对担保公司介入农户和银行借贷关系前后的静态和动态博弈分析,得出相对于农户和银行间的“直接性”抵押融资,担保公司的介入可以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对农户选择守约形成一种正向的激励,也能隔离银行的回款风险和缓解银行的抵押物变现难题,同时农户能够以更低的土地经营权价值满足银行所要求的贷款条件,于借贷双方都有诸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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