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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三节 研究的现状及主要内容
一、研究现状
二、研究内容
第二章 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
第一节 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实践部门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处理的案件数量少
二、刑事和解案件的适用范围窄
三、启动刑事和解的程序
第二节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社会效果
一、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及时、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利益
第三节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数偏少,适用率低
二、公众对刑事和解制度认识有待提高
三、案多人少的现状明显制约着刑事和解工作的开展
四、刑事和解配套机制建立不完善,影响和解的深度推进
五、“以钱买刑”和“漫天要价”的现象使刑事和解公信力受质疑
第三章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主要罪名及其处理方法
第一节 交通肇事罪及其处理办法
一、2012年至2015年交通肇事罪刑事和解案件数量
二、处理方法
第二节 故意伤害罪及其处理办法
一、2012年至2015年故意伤害罪刑事和解案件数量
二、 处理方法
第四章 完善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建议
第一节 适当扩大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一、确定刑事和解范围需要考虑的因素
二、根据实践部门的运用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
第二节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处理案件的方式
一、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非刑罚处理手段
二、扩大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
三、允许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四、健全受害人救助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附件
致谢
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