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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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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信息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兴起并席卷全球的。人类的发展进入了信息社会的时代。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只有公开于社会,才能体现出价值。政府信息作为信息的一种,自然也是如此。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时代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内容。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尚未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与此同时,我国强化保密的制度与现代民主国家追求公民知情权实现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处理和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密制度的关系、如何处理和改善公民知情权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成为信息时代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因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与平衡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知情权、国家秘密、保密权等一些基本的概念作为研究的基础,并在总体上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从法学理论角度深入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与平衡,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背后体现的是知情权与保密权的冲突、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冲突;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冲突并非不可调和。运用横向比较的方法和纵向历史分析的方法,对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信息公开法与保守国家秘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和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法律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对平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提出了对策,特别是建议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完善相关救济制度,以期达到平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冲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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