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海》 >日本证据开示制度

日本证据开示制度

         

摘要

在私法自治的世界中,拥有充分的信息方能推进法律关系的顺利展开。但是,社会中却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的情形,譬如医生与患者、不动产销售商与普通市民之间。上述关系中一个共同特点乃是一方当事人占有绝大部分的信息,而对方则处于劣势,倘若无法从他方获取必要的信息,则无从做出准确适当的判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