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术交流》 >美国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补偿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补偿制度及其启示

         

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乃其应尽的义务,也乃贯彻直接言辞原则的内在要求.证人在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同时有权请求补偿出庭作证费用.一套完整的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补偿制度至少应包括明确证人费用责任负担、具体补偿费用范围、确定补偿标准及明确补偿费用支付途径等内容.在美国,经由《联邦证据法》等程序法及判例确立了较为科学的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补偿制度,值得借鉴.

著录项

  • 来源
    《学术交流》 |2016年第11期|99-104|共6页
  • 作者

    占善刚; 黄鑫淼;

  •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100102;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100102;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71.251;
  • 关键词

    美国法; 证人; 出庭作证费用补偿;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