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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汉简《诗经》用字习惯考察

         

摘要

阜阳汉简《诗经》的用字习惯可分为“一个词对应一个字形”、“一个词对应两个(或多个)字形”和“两个(多个)词用一个字形表示”三种情况.落实到具体的词与字的对应关系中,又可以分为字的本用和字的他用两种类型.字的本用就是为表示某词而使用了本字.《阜诗》中用“朻”表示{樛}等.字的他用是相对于字的本用而言的,指为表示某词而借用了其他字形或无理据性(或理据性未明)的用字习惯.《阜诗》中用“屠”表示{瘏}等.一个词对应两个(多个)字形,如:{其}可以用“亓”、“其”来表示,{矣}用“诶”、“矣”来表示.两个(多个)词用一个字形来表示,如:{寤}、{乎}用“吾”来表示,{非}、{飞}、{霏}用“非”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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