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儿”

         

摘要

正 《木兰诗》:“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句中“儿”字,一般注本不予注释。唯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注云:“儿,木兰自称。”此注实为必要。但可惜过于简略,似有加以补充的必要;儿,是当时妇女的自称之词。这一点,宋赵与时已曾指出:“术兰诈称男子,代父征行,逮归家易服,火伴方知其为女。当其见天子之时,尚称男子。而‘送儿归故乡’何哉?儿者,妇人之称也。”(《宾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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