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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人工智能的类本质

         

摘要

人工智能是运用算法进行大数据模拟人类思维模式的机器行为.人工智能的技术内核和实现途径是机器学习,即一种对人来说"失控"的程序再编,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自主性行为.机器学习的技术原理在于借助数据或以往的经验,运用归纳、综合等方法对程序的自我优化,是一种相关性逻辑.从思维本质上看,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工智能拥有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人工智能丰富性的对象化世界验证了人工智能的类本质的实现和人工智能时代新人类的类本质的矛盾性.马克思"对象成为对象性的人"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共生提供了前瞻性和深刻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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