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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股利支付方式:实物分红——以南方食品为例

         

摘要

一、引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实践中,常见的股利支付方式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者两种方式兼有的组合分配方式。上市公司在实施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时,有时也会同时实施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但转增并不是股利支付方式。此外,公司还可以使用财产和负债支付方式支付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而以企业实物产品、服务作为股利支付方式的在国内外都不多见。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 |2013年第7期|23-25|共3页
  • 作者

    徐兴桃;

  •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商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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