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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的纳税筹划

         

摘要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规定》,1-2013年8月旧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随着这次改革试点,我国的物流行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实际出发,结合相应的案例,在新的税制下,提出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技巧,以此来帮助物流企业减轻负担,更好应对这次试点改革。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 |2013年第11期|57-58|共2页
  • 作者

    毕芳; 孙红梅;

  • 作者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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