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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入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摘要

现就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些纳税人(以下称投资方)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资金I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戈Ⅱ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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