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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如何开具发票?

         

摘要

我公司总部在北京,然后在山东青岛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取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请问如何开具发票?(北京市王军) 在线专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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