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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2〕40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现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在“国内增值税”(1010101项)科目下,增设“小微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39目)、“小微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40目)、“其他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41目)、“其他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42目)科目。将“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36目)科目说明修改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退库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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