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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毕业生劳动就业权的保护

         

摘要

随着1999年高校的扩招,我国高等教育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实行下岗分流,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革,社会对人才需求出现了下降趋势.由于部分高校毕业生法律意识淡薄,当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又遭遇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歧视,以至于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的困境.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对高校毕业生劳动就业权给予保护,促进其实现就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保障毕业生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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