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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诉讼举证时效制度

         

摘要

@@一rn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而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原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著录项

  • 来源
    《行政与法》 |2000年第6期|26-27|共2页
  • 作者

    陈庭会; 李祖华;

  •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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