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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岗村'大包干':农地关系的变革及其'新时代'价值

         

摘要

新中国70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经历了农民私有(1949-1958年)、基于"一大二公"理念的农民公有(1958-1978年)和基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民集体所有(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其中第三阶段在70年的农地关系调整中起作承前启后的作用,由源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则是它的起点和关键.它是贫困倒逼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分配制度创新与农民自主权的释放.新时代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离"和农村生产要素"三变改革"是新时期农地关系的创新,表征了"大包干"的"新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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