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机质量与监督》 >齐市中院对一起假冒JOHN DEERE玉米割台案作出一审判决

齐市中院对一起假冒JOHN DEERE玉米割台案作出一审判决

         

摘要

cqvip:最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齐齐哈尔宝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宝华公司")生产销售假冒约翰迪尔玉米割台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宝华公司及其公司负责人李某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据了解,2019年,宝华公司负责人李某及其销售等分别在快手平台注册账号,大肆宣传其假冒的JOHN DEERE玉米割台产品。约翰迪尔公司在核实相关情况后,随即向齐齐哈尔公安机关报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