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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对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自1999年5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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