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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精神以家园——诗歌品质论

         

摘要

<正> 一什么是文学?通常的定义是,文学是以语言为工具的、以感情来打动人的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这个定义是泛泛的,只给出了文学之区别于他“学”的属性。但这也足以让我们明白,文学的价值途径是“以感情来打动人”。那么在这一途径之下,我们还应再问的是:打动人之后的终极目的在哪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在文学创作上也是这样的。这倒不是说,非要把文学作为一个什么工具来挥舞,事实上,创作是一种行为,是行为就有目的,回避目的并不能拔升行为的纯粹天真性,恰恰相反,会导致行为的昏聩与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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