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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审计制度的特点

         

摘要

荷兰审计法院与议会上院和下院、政府和廉政委员会三个机构并列,是独立的国家最高机关,即“High Council of State”,审计法院作为独立的监督机构只对法律负责,其两大法律基础是宪法和政府审计法案(2001)。审计法院及其成员的地位、职能和权限是受宪法保护的。国家审计法院的审计任务、组织机构、对象、标准和程序,在政府审计法案中有详尽的规定,这不包括对各省、市审计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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