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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模式

         

摘要

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政治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立了国家审计机关。由于各国社会制度、政治制度以及发展程度不同,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地位有很大的差别。就大多数国家来讲,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立法型国家审计机关。立法型国家审计机关又称议会型国家审计机关。它的显著特点是,国家审计机关由议会领导向议会报告工作,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埃及、乌拉圭、奥地利、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的国家审计机关都属于这一类型。2.行政型国家审计机关。行政型国家审计机关的特点是,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由政府领导,直接对政府负责,向政府报告工作。世界上有中国、瑞典、瑞士、多米尼加、汤加、沙特阿拉伯、所罗门群岛、波兰等国家的国家审计机关属于这种类型。不过,也有少数属行政型的国家审计机关不是一个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而是财政部的一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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