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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离任审计时间刍议

         

摘要

缩短离任审计时间刍议许铁兵一、及时确定离任力计的主体根据《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在接到提出厂长(经理)离任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实施审计。这个时间很有限,审计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即视被审计单位情况,确定由审计机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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