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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致社会部电(稿)(1946年2月12日)

         

摘要

重庆社会部长谷钧鉴:顷准曹特派员沛滋先后转到钧部福五子微、子俭两电,饬查报本市工人及冬令救济暨善后设施办理情形。等因。兹谨列表电陈,恭请鉴核。北平市社会局长温○○ 。崇三文叩。附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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