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暂停农业税夏征及有关农业特产税征收的通知

关于暂停农业税夏征及有关农业特产税征收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我省2003年将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了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搞好税改前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的衔接,省政府决定,农业税暂停夏征,实行秋季一次征收。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暂停征收农业特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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