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公安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公安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酰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列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3-氧-2-苯基丁酸甲酯、3-氧-2-苯基丁酸胺、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苯乙腈和γ-丁内酯6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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