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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23号)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产是指自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区直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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