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精神,做好我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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