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业文化》 >关于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扩大情形的探讨

关于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扩大情形的探讨

         

摘要

我国自2013年确认资本认缴制度以来,股东可以自行约定出资期限。现实中的约定期限畸长,导致股东以未到出资期限为由进行抗辩拒绝提前履行出资义务,能否通过适用加速到期,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最新的规定是《九民纪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