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儿童与健康》 >“校车超载入刑”为幼儿加了一把安全锁

“校车超载入刑”为幼儿加了一把安全锁

         

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业务的严重超载行为将被纳入危险驾驶罪,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