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动物检疫》 >也谈修改《动物防疫法》

也谈修改《动物防疫法》

         

摘要

1 建议取消自检权 《动物防疫法》制定当初,照顾到实际情况.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就目前而言。制定当初的实际情况.已不复存在。屠宰行业不断“洗牌”.随着屠宰技术水平更加现代化.业主也要抛弃“自检”方式。支持“政府检疫”以借助政府信誉。打好肉品信誉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