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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审计制度的倡导者——胡乔木

         

摘要

<正> 胡乔木同志离开我们已经两年多了。他在世的时候,曾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中国审计事业的发展。1982年 1月 12日,他率先提出在中国设立审计制度。他在给王丙乾同志的信中这样写道:“在调整国家机构期间,我同依林同志商量,拟在国务院下设一审计机构(名审计局或审计院均可)对国务院及其以下各机构和各大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财政、财务监督检查核算(包括预算和决算)工作,在全国各级设立独立垂直系统,培养选用高级会计人才,以利防止贪污盗窃贿赂浪费和其它各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算、来历去向不明的收支。这类工作因人才少、经验少、阻力大,必将遇到很多困难,但坚持到底,必能逐渐由小到大,闯出一条路来。这事希财政部同志研究一下,参照全国情况和经验,在最近期内提出一个具体建议和筹办人选。这一机构和它的职权并拟列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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