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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的坚守与创新

         

摘要

cqvip:36年前——1978年12月28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以下简称"发明奖条例")发布。条例共分14条。条例对"发明"作出界定,指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它必须同时具备前人所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等3个条件。条例规定,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发明奖励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科技奖励》 |2014年第12期|3|共1页
  • 作者

    肖丹;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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