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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停产关闭企业两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要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这项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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