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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者戒——国家工商局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经济案件

         

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9年3月7日公开宣布对京龙物资供应站倒卖钢材案、浙能开发部和浙华公司非法倒卖电解镍案、湖南省药材公司及其所属劳动服务公司大量销售报废白芍案的处理决定。这三案是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当事人明知故犯、转圈倒卖、层层加价,伤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扰乱了经济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严判,大得人心。公布案情,加强法制宣传,这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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