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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中低税规则的适用——以损害幅度的确定为核心

         

摘要

为了抑制反倾销措施的随意性、非中立性、严厉性和极端性,防止其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并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有WFO的成员方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要求改进反倾销法律制度,其中即包括主张在征收反倾销税时强制适用低税规则,但因对低税规则的核心即损害幅度的确定存有争议,影响了低税规则的强制化,为此,笔者提出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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